认识结核病

  • 作者:小渔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10:21

    北京市结核病控制所安燕生所长告诉我们,结核病的传染源主要是肺结核排菌病人,通过咳嗽或打喷嚏等把含有结核菌的微沫散播于空气中,健康人吸入这些微沫可受到结核菌的感染。健康人受到结核菌感染后是否发生结核病,主要受到结核菌毒力大小和身体抵抗力高低的影响。我国传统医学对肺结核病早有记载,称为“肺痨”。
    ■症状 
    结核病在初期通常只是出现类似感冒的不适感。感染进入第二阶段,可能会有轻度发热、夜汗、体重减轻、无名疲乏以及各种别的症状出现。肺结核病是最常见的结核病,它会造成干咳、咯脓痰、咯血并伴有气促及胸痛等症状。除了肺结核,还可能发生骨结核、消化道结核等不同身体部位的结核。
    ■治疗
    如果体重减轻、全身不适、发热及持续咳嗽,你应该去专业医院接受痰涂片,X光照像等检查。一旦确诊为结核病,必须严格遵照医嘱服药治疗。在获得成功治疗之后,患者必须要接受定期检查,以确定结核病并未复发。按时服用医生处方的药物,摄取医生推荐的营养食物,获得足够的休息,一定会使疾病早日痊愈。
    ■合理用药 
    异烟肼、利福平、链霉素、吡嗪酰胺、乙胺丁醇、氨硫脲等是十分常用的抗痨药。但是,光有抗结核药物,如果不加以科学组合及坚持用药,治疗仍不能成功。
    初治病人的抗痨原则为: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及全程用药。早期主要指早期治疗病人,一旦发现和确诊后立即给药治疗。联合是指根据病情和抗痨药的作用特点,将两种以上的药物联合用于治疗,这样能增强和确保疗效。适量是指根据不同病情和不同个体规定不同的给药剂量,药量过小达不到治疗目的,过大则不良反应较多。规律就是病人必须严格按照化疗方案规定的用药方法有规律地坚持治疗,不可随意更改方案或无故随意停药,也不可随意间断用药。全程指病人必须按照方案所定的疗程坚持治满疗程,短程化疗一般为6~9个月。
    一般来说,初治的结核病病人按照上述原则很规范地进行治疗,疗效可高达98%以上,复发率低于2%。故结核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正规的治疗或不治疗。(注:化疗,即使用化学药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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