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五管齐下加强特殊药品监管
据中国医药报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规定,2006年,浙江省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五管齐下,重点加强对麻、精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
一是抓好培训工作。举办全市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参加的《麻、精药品管理条例》培训班,提高了管理相对人的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管理业务水平。
二是对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重新定点。在经过企业申请、资料审核、组织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全市共有16家单位被重新定点。
三是健全特殊药品长效监管机制。制定了《绍兴市麻、精药品监督检查计划》并设计了检查表;组织各县(市、区)局定期对定点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强化检查,区域性批发企业、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企业每月检查1次,其余类别企业每季度检查1次;组织开展对全市麻、精药品定点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各县市局开展麻、精药品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了督查。
四是建立特殊药品安全管理责任制。该局与各麻、精药品定点企业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和落实了麻、精药品的安全管理责任,各相关企业都制定了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特殊药品长效监管机制。
五是建立部门联合协作机制。该市每年都要开展药监、公安、卫生等部门共同参加的联合执法行动,由该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对麻、精药品定点生产、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既保证了全市麻精药品的正常供应和合理使用,又保证了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2006年该市未发生特殊药品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使用事件及不良反应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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