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局实施科学评价促监管

  • 作者:姚鹏俊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7:16

大理州局实施科学评价促监管
——案件查处“三升一降”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目标实现

    据中国医药报云南讯 近日,大理白族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组成3个考核小组,根据《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能力效率综合评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对下辖12县(市)局2007年工作情况进行严格考核。从考核结果看,2007年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实现了整体工作上水平,重点工作有突破,在案件查处质量、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文明创建和廉政建设等多个方面都取得较好成绩。
    去年,大理州局在总结近年来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创新机制、突出重点、激励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全系统实施了能力效率综合评价考核机制。一年来,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通过该机制激励了先进,鞭策了后进,注重了效率,体现了公平,促进了监管工作。
    能力效率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对行政执法案件总数以及责令改正案件数和医疗器械案件数占案件总数的比例等指标进行了具体量化,案件查处工作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了“三升一降”: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数由627件上升到778件,上升了24个百分点;立案查处的案件数由407件上升到605件,上升了48个百分点;医疗器械案件数由30件上升到108件,上升了260个百分点;未立案违法违规行为数由220件下降到173件,下降了21个百分点。案件查处质量明显提高,有效防止了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的发生。
    能力效率综合考核的实施,有效调动了全系统的积极性创造性,干部职工主动出主意、想办法,积极争取支持,食品药品放心工程被州人民政府列为2007年为民办的10件实事之一,争取到州政府专项资金100.7万元。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经过全系统上下共同努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确定的4大目标已全面实现:全州12县(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已顺利完成;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实现覆盖全州100%的行政村;建立了药械安全电子远程监控信息系统;按照新一轮GMP认证要求,对9家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人员进行了强制培训。
    大理州局还将单位和个人争先创优的情况也列入考核内容,在全系统营造起浓厚的争先创优氛围。2007年,全系统14家单位都积极开展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已有5家获得县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在食品药品监管、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全系统受地方党委政府表彰的先进集体达18个(次),46位同志荣获县级以上先进个人称号。大理州局被评为云南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单位、大理州治理商业贿赂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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