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重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日前,福建省漳浦县食安办与教育局联合向全县各大、中专和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卫生安全管理机制,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一是学校领导要进一步增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意识。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提高到人命关天的高度来认识,增强政治敏感性,切实加强管理,加强检查督促,切实防范食物中毒和传染性疾病在学校发生。
二是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到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建立食品卫生安全校长负责制,实行学校食堂承包经营准入制度,明确学校承包方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中的职责。
三是学校食堂、小卖部承包经营者必须依法按规经营。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证明;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各环节必须按有关规定操作,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台帐;食品采购必须索证索票,做到不使用无检疫、腐败变质、过期、“三无”产品及假劣食品,食堂餐饮具清洗消毒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四是学校要加强对食堂、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形式,加强安全监督,发现没按规定经营的,及时责令整改,必要时终止其承包经营合同。同时,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提高食堂、小卖部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以及全体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维护校园安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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