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湖南暂停部分违法广告药品销售

  • 作者:李美 宋红霞 彭燕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7:39

    据中国医药报综合消息 针对一些药品在广告中虚假宣传、夸大疗效,利用患者、专家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违法违规情况,近日,河北、湖南两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发布典型违法广告的药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其在当地市场的销售。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此次暂停销售的7种药品分别是:广州陈李济药厂生产的“舒筋健腰丸”,内蒙古佳合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蛾贞胶丸”,陕西天鹤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三宝胶囊”(男天三宝),山东汉方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黄柏液”,辽宁省桓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肾炎温阳片”和“肾炎解热片”,四川华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柠檬烯胶囊”(立胆清)。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大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从严查处销售违法广告药品行为;对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有计划地进行专项抽验,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通告暂停在该省销售的5种药品是:通化神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脑心安胶囊”,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冠心七味片”,杨凌麦迪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乙肝舒康胶囊”(广告中标示为“珍珠草”),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珍宝丸”(广告中标示为“脑萎康”),甘肃天水歧黄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天水牌首乌丸”。该局同时责令相关企业按要求发布更正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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