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召开加强兴奋剂专项治理、保障奥运药品安全新闻发布会
据SFDA网站讯 2008年4月3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吉林省加强兴奋剂专项治理 保障奥运药品安全”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吉林省在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兴奋剂监督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所采取的具体措施、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为监督检查企业全面贯彻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和要求,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和启动了全省开展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并成立了吉林省兴奋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发了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计划;确定了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定点经营企业;对全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专项检查情况进行了抽查;印制了《兴奋剂管理文件汇编》、《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药品名单》和警示标语。
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得到了有效推进,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现象得到初步遏制,兴奋剂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针对个别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还存在违法违规的现象,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
一是进一步规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务必使药品生产企业依法生产、销售,药品经营企业按规定渠道销售,坚决取缔超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严厉打击通过网络非法宣传、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行为。
三是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继续加大对生产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化工企业的治理力度。
四是对列入兴奋剂管理的其他药品单方制剂,一律实施处方药管理,督促药品零售企业严格凭处方销售。
五是开展药品说明书、标签专项检查,确保标注“运动员慎用”的规定落到实处。
六是继续巩固药品专项整治成果,为保障奥运药品安全奠定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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