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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初步建立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责任体系
据SFDA网站讯 为切实履行保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职能,加强全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推进“五个监管”和“打造三区”的总体要求,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责任体系进行了进一步的确认和落实,全省“一企一员,专人负责”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责任网络初步建立。
自2007年以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着手建立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责任体系。其目的就是通过创新监管模式,落实监管责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位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网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等国家标准,对全省保健食品企业生产加工环节实行有效监管。实践证明,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仅把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都纳入了工作目标责任,而且确定了专人负责,逐步建立了辖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档案和数据库,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日趋规范化。
该省杭州、金华、绍兴、丽水等市还对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行了分级管理。根据企业实施《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产品质量抽检情况、广告发布等行为,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用等级分为守信、基本守信、失信三个等级。对安全信用等级良好的企业,拟减少现场检查频率,实施简化检查;对安全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则必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严重违法违规者则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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