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研究部署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
据SFDA网站讯 2008年4月18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会议传达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并就安徽省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坚决做好药源性兴奋剂管理工作,实现药品生产企业无非法生产,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批发企业无非法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零售企业无经营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治理目标。坚决做到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按规定渠道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零售药店严格凭处方销售胰岛素和其他类实施处方药管理的兴奋剂,含兴奋剂药品按规定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确保奥运会期间全省不发生药源性兴奋剂管理问题。
李长在副局长在讲话中要求:
一是深刻认识和领会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的重大意义。必须把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深刻认识规范兴奋剂生产经营的特殊重要性,增强抓好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实现治理目标。
二是各有关处室要立即行动,根据本处室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对目前还未派驻监督员的蛋白同化制剂生产企业要立即派驻监督员;对含兴奋剂品种生产企业标签、说明书备案情况进行统计检查;对流通环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查处;组织开展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宣传。
三是紧急动员和部署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专项整治任务。逐一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签订责任状,建立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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