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部署春季食品安全事故防控工作
据SFDAM网站讯 为预防和控制春季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公众饮食安全,近日,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就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工作发出通知。
一是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工作。抓紧制订春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权一致,措施到位,工作落实。
二是要求认真执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按照《湖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加强应急值守,畅通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对群体性食物中毒或出现死亡病例,及对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在一小时内报告。
三是要求妥善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和落实应急预案,加强组织协调,做好人员救助等应急处置工作,将事故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四是要求迅速组织春季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突出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等重点环节,加强对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城市周边“农家乐”餐馆以及各类食品市场的检查,重点加强对小作坊、小饮食店、小食杂店、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场所和肉禽品种质量安全的监管和监测。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隐患,保证春季食品安全。
五是要求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工地等活动,积极引导科学安全消费,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
通知强调,对瞒报、漏报、迟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因措施不力、应急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及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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