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扎实推进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
据SFDA网站讯 为配合推进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日前,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对本省生产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电子监管。
通知明确了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的实施步骤。生产基本药物品种的中标企业要在2011年3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基本药物品种出厂前,生产企业须按规定在上市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并通过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报送;凡经营基本药物品种的企业,须按规定进行监管码信息采集和报送。未及时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对未中标的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生产企业的电子监管工作,将按照统一部署逐步完成。
通知对加强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重要性的认识。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严格按照工作部署,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工作进度,确保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顺利开展。二要切实加强对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领导。省局成立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局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具体实施工作。三要认真总结前期开展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成功经验。切实强化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以及电子监管网技术服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全省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网能顺利并网运行。四要强化技术保障措施,确保药品电子监管网安全可靠。督促药品电子监管网的技术服务机构及运营维护管理机构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整个网络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可靠。要积极主动做好企业入网、赋码、核注核销、监管追溯等各个环节的技术服务工作,以及对入网企业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确保生产基本药物品种的企业能按时开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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