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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告利胆石颗粒等<br>59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据SFDA网站讯 近 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公告,向社会通报利胆石颗粒等59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59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中,药品违法广告38批,医疗器械违法广告3批,保健食品违法广告18批。以上广告在宣传过程中存在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绝对化夸大疗效;擅自篡改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含其它产品)等审批内容、夸大产品功效和适宜人群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甘肃省局要求,广告发布单位要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违法违规的广告宣传,主动纠正违规广告内容,并在本通告公布后5日内,向甘肃省局提交整改报告。对不改正,继续发布违法违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将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第十八条及《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暂停这些广告所涉药品、医疗器械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的销售。对继续发布违法违规保健食品(含其它产品)广告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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