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销售假药贩获刑2年

  • 作者:韦红建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07:48

    据中国医药报重庆讯  记者韦红建报道  近日,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销售假药的刑事案进行公开宣判,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陈兴旺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3月以来,被告人陈兴旺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在黔江区蓬东乡、石家镇、五里乡等多个乡镇销售无注册商标、无生产批号、无有效期的“九龙追风丹”。5月21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黔江区分局将其查获,该局随即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
    黔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兴旺犯有销售假药罪,黔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兴旺一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罪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之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分享至

×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网民评论

{nickName} {addTime}
replyContent_{id}
{content}
adminreplyContent_{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