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检查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执行情况
据SFDA网站讯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新版药典、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监督管理,确保医疗机构制剂达到“使用安全、疗效可靠、工艺合理、质量可控、稳定配制”的总体目标,2012年4月1日至6月30日,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组成督查组,在全省范围内抽查、督查开展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处方、配制工艺与质量标准的一致性;配制设备的适应性;检验能力;说明书和标签备案情况;中药制剂非法添加化学成分(降糖、降脂、降压、抗风湿、镇静安神和补肾壮阳类药物)等。
该局要求,各市局要认真组织好辖区内检查工作,力求解决医疗机构制剂配制、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未通过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或尚未申请再注册的制剂品种应停止其配制;对疑似非法添加中药制剂的,可安排抽验;对非法配制、市场销售或变相市场销售、不按核定的处方工艺配制等违反《药品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
分享至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2017中国食品药品网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89号 京ICP备17013160号-1
《中国医药报》社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药品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