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2012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据SFDA网站讯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药品监管系统2012年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部署,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于2012年9~11月开展全省系统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今年,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设区市局的执法监督检查主要采取书面检查方式,由各设区市局将自查情况向福建省局作书面汇报。同时,福建省局将结合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考核验收开展,对14个创建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一是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9月1日至10月15日,各设区市局对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自查,组织对所属县级局进行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并将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的情况书面报送省局。福建省局在此期间将组织检查组到各市县局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各地法制机构和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各地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开展情况,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情况;食品药品监管“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情况;《刑法》修正案(八)、《行政强制法》等新颁布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及行政执法中的疑难问题;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备案情况;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情况。
二是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考核验收。9月16日至11月30日,福建省局组成2个检查组,对参加2011~2012年度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14个县级局,根据《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行考核验收。考核内容包括:推进依法行政组织机构情况;科学民主决策情况;依法行政宣传与培训情况;制度建设情况;行政执法情况;行政执法监督情况。考核验收采取听取创建单位汇报,查看相关文件、资料、记录,抽查2011年6月30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办理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案卷,实地查访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由检查组对照《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县级局)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考核评分表》逐项评分。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授予考核优秀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
三是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福建省局将在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开展公务员法律法规知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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