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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召开<br>涉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移送规定座谈会
据CFDA网站讯 为落实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切实保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2013年6月8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涉嫌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移送规定座谈会,邀请省政府办公厅、省法制办、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有关专家和领导参加座谈。
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湖北省局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起草了《关于涉嫌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移送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涉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行政案件移送做出具体规定,并将与省法制办、省公安厅联合发文。
与会专家认为,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不少恶性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一些不法犯罪分子顶风作案,例如相继出现的瘦肉精、毒奶粉、毒豆芽、地沟油、问题胶囊、病死猪肉等系列案件,公众反映强烈。食品安全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出台《规定》,对于进一步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在全社会形成预防和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良好氛围具有重大意义。与会专家从发文主体、移送程序、部门责任、联席会议制度等方面对《规定》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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