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全面部署药械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日前,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召开全市全面推进药械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动员大会,部署药械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会上,宣读了《石家庄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企业倡议书,5家单位代表药械企业与石家庄市局签订了药械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责任状。
《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全市药械企业诚信等级分为“诚信、基本诚信、失信、严重失信”四级。对评为“诚信”的单位,在法律法则允许的范围内,优先办理行政审批、审核手续,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授予诚信牌匾。对评为“基本诚信”的单位,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促进其尽快提升诚信等级。对评为“失信”的单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并予以警示,实施重点监管,对不良行为记录项的整改情况进行事后回查,增加日常监管和抽验频次,扩大检查范围。对评为“严重失信”的单位,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立即实施特别监管,增加监管频次,扩大检查范围,督促其短时间解决失信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利用局网站或报刊等媒体,每年公布药械质量安全诚信等级年度考评结果。如遇企业或单位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随时调整诚信等级,并进行公布。
会议确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分为宣传发动、首批实施、整体推进、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将在药械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与零售连锁企业、医疗器械植入类经营企业、县(区)级三甲以上医疗机构开展药械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2011年7月~12月,在全市药械企业、医疗机构中整体推进药械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全部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形成运行规范、科学有效的诚信等级考评和分类监管工作机制;2012年1~12月,进行查遗补缺,不断完善药械质量安全诚信约束与运行机制,健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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