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多措并举积极履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责
2010年,福建省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多措并举,积极接管、深入调研、严格准入、加强监管,扎实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积极主动,做好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职责交接。为更好地履行职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动介入,与卫生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沟通,积极协商。在职能调整过渡时期以及调整完成后,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强化生产经营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深入调研,全面掌握辖区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情况。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从卫生部门移交的1286家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相关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并结合保健食品专项整顿工作,对该市经营企业所销售的保健食品的品种、类型、数量等进行收集、整理,为监督抽样、重点检查提供资料。
三是严格准入,及时办理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在保健食品监管职责移交工作完成之后,制定并公布相应的工作制度、办事规程和相关工作文书,及时办理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审批。在热情服务的同时,严格准入、严格把关。截至目前,共受理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申报307家,已验收通过并颁发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287家。
四是加强监管,深入开展保健食品整顿工作。开展保健食品整顿专项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388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1374家次,检查保健食品7419种次,整顿中发现违规经营保健食品件数62件,违法违规保健食品广告36件,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整改或移交工商部门处理。同时,加强保健食品广告日常监测,监测涉嫌违法保健食品违法广告6个品种、31期,及时移送工商部门,办理违法广告案件2件。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整顿,有效规范了全市保健食品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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