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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局通过事权划分简政放权
据中国医药报山东讯 近日,山东省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了《关于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划分的意见》,明确了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分工。
此次事权划分本着最大程度简政放权、利于监管、方便群众办事的宗旨,遵循合法、合理、效能的原则,以区域管辖为主,级别和事项管辖为辅,进一步明确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特别是对行政审批事项、重大活动保障以及行政处罚案件的管辖作了明确划分。
此次事权划分,市局只保留了7个大项的行政审批权,药品生产、使用及化妆品生产,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权和7类行政案件的处罚权,其余事权全部下放县(市、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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