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批月饼俩保质期食品内外包装都需看

  • 作者:吕广璐 刘晓艳 牟
  •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 2014-09-06 09:57

    中国食品安全报讯 吕广璐 刘晓艳 牟宗江 今年9月,岚山工商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节后月饼市场检查,在辖区发现一辆解放牌货车旁,2名从业人员正在销售“花好月圆”牌月饼,货车内存放月饼15箱。执法人员立即对在售月饼进行检查,经查发现,该批月饼外包装箱标注:“保质期:1、4季度25天。2、3季度15天”,而其包装箱内的合格证标示着“生产日期:2012.8.9;保质期:90天”。执法人员立即采取了现场拍照取证,和依法扣押措施。 
    经查实,经营者从沂源县某食品厂购进15箱月饼,进货价格为38元一箱,销售价格45元一箱,在岚山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查获前,尚未售出。据执法人员介绍,该经营者销售的月饼内外标签内容不符,此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属违法行为。岚山工商局已对经营者作出了没收月饼15箱、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岚山工商人员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有内、外包装的食品时,要留心观察内包装上的文字标注,不要被外包装上的装潢和表述所迷惑。同时,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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