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责令关闭非法涉药网站23家

  • 作者:中国食品药品网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4-09-06 10:01

    据中国医药报讯  为进一步治理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非法销售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今年1月和3月,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发布了“关于责令关闭未经审批擅自开展药品信息服务网站的通告”共三期。通告发布后,“云南仁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23家涉药网站,未按通告要求立即停止利用互联网发布药品信息等违法行为并接受处理。根据相关规定,云南省局日前将这23家违法涉药网站名单(见下表)予以公告,并移送通信管理局依法强制关闭。 
    
    此外,该局发现“云南福气眼镜网”,域名“http://fuqi100.com”,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从事互联网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同时还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擅自从事互联网医疗器械(隐形眼镜)交易服务。而“云南行标眼视光”网,域名“http://ynjszl.58.com.cn/”, 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从事互联网医疗器械信息服务。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国家局《关于印发〈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和《关于加强对违法制售隐形眼镜行为监督检查的通知》,责令这2家网站立即停止从事互联网医疗器械信息和交易服务的违法行为,接受处理,逾期将移送省通信管理部门给予处罚。 
    
    据悉,该省还有一些合法网站存在管理不善,允许药品生产企业无证发布违法药品信息行为,云南省局责令其屏蔽所有非法信息,并要求相关网站主动接受处理,完善经营管理。 
    
    云南省局提醒广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药品交易服务管理单位,只有取得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批准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资格,才能向省级通信管理部门申请互联网经营许可或办理备案手续,合法经营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事项。 
    
    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的网站,应当在其主页显著位置标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证书编号,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准确、真实地发布药品及含医疗器械信息和广告,规范网上药品销售行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滇讯)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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