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意见
本报讯 近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着力建立健全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监管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意见》提出了风险防控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主动发现问题、查找安全隐患作为风险防控的重中之重;把科学分析问题、妥善防控风险作为提升监管能力的突破口、着力点。要坚持预防为主、注重交流、分级负责、多方参与、损失最小化原则,做到对风险早发现、早评估、早预警、早处置,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实现风险防控理念全面深化,防控手段日臻完善,防控网络基本建成,防控平台有效运转,防控制度逐步健全,风险应对处置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意见》要求,湖北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运用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三大手段,把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和预防作为风险防控的基础工作,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加强风险评估、预警和处置,明确为Ⅳ级、Ⅲ级、Ⅱ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分别采取不同的措施予以处置,一旦发现Ⅰ级风险信号,立即启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要规范风险防控后处理,督促食品药品企业针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制定行之有效的对策措施加以整改。要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的总结评估,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构建立体化、全链条、闭环式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 (曹本峰 吕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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