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餐饮食品安全量化分级标准

  • 作者:张 劲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5-08-26 09:47

  自2012年餐饮单位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以来,这项工作在湘潭市开展得如火如荼,经过3年的努力,除新开餐饮单位在《餐饮服务许可》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不予动态评定外,其余餐饮单位的量化分级评定率在95%以上。笔者认为,在餐饮单位实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很有必要。特别是执法人员在宣传的时候引导顾客“寻找笑脸就餐”,无形中对餐饮单位实施了压力,促进餐饮单位积极改进不足。但在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的过程中,笔者也遇到了一些实际问题。

  问题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分为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动态等级是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每次监督检查结果的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年度等级是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过去12个月期间监督检查结果的综合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A、B、C三个字母表示。在日常监管中,监管部门是通过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和检验运输等标准对餐饮单位进行评级的。但在实施操作的过程中,统一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评定表格无法应对餐饮行业复杂的局面。众所周知,餐饮业态有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评定表格只有一种,拿小型餐饮单位来说,大部分加工和就餐面积只有10余个平方米,食品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餐具消毒全部挤在一间狭小的房子里,不仅难以按照量化分级进行管理,就是最基本的功能分区和卫生状况都无法达到现有的量化分级标准,这给量化分级评定实施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建议: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餐饮食品安全量化分级标准,出台针对特大型、大型餐饮、中型餐饮和小型餐饮、小吃店、饮品店、食堂、中央厨房等类型的分级评定标准。

  问题二 :按照目前量化分级评定的标准,很多小餐饮单位不可能达到A或B级,基本都是C级。因为是红脸,评了C级的小餐饮店大都擅自撕毁C级标识,而执法人员对于这种现象束手无策,因为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针对这一撕毁行为进行处罚。

  建议:国家总局应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使这种擅自撕毁量化分级标识的行为有法可惩。

  问题三 :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局属于综合执法的部门,笔者粗略地统计了一下,以湘潭地区为例,餐饮执法人员共计80余人,已发证的餐饮单位8000余家(其中A级单位220余家,B级单位1900余家,C级单位5900余家),1个基层执法人员基本要负责辖区内100家左右的餐饮单位监管,这还不包括对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单位的监管数量。按照国家食药监管部门检查频次的要求,动态等级评定为优秀的,原则上12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评定为良好的,原则上6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评定为一般的,原则上4个月内至少检查1次。如果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频次要求进行检查,监管人员即使整天不休息,也不可能达到监管频次。

  建议:修改量化分级监督检查频次或者采取更先进的管理模式,在全国建立统一的监督管理平台,即执法人员足不出户,也能监督到每家餐饮单位。但这个信息平台的建立,需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并下拨专款来支持,否则,各地监管部门很难开展实施。

  (作者单位:湖南省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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