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通报药品批发企业自查情况 370家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本报讯 记者李雪墨报道 6月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报了药品批发企业违法经营行为自查情况。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2480家药品批发企业开展了自查,提交了自查与整改报告。到期未提交报告的企业共370家,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共75家。
自4月29日,国家总局发布《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以来,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要求立即开展了整治行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未提交整改报告的370家批发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检查。对拒不提交报告,且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有违法行为的从严从重处理。对已停止药品经营活动的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75家企业,由所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办理注销手续,并向社会公开。
总局强调,从自查情况看,有的企业对整治要求置若罔闻,避重就轻,存在侥幸心理,试图蒙混过关。总局要求所有药品批发企业要继续深入自查。凡主动报告问题并切实整改的,仍可从轻或减轻处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检查,总局也将同时开展飞行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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