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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灾区食品安全应做到“三不”
7月以来,全国已有28个省份遭受洪涝灾害,受灾人口达6000多万。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保障灾区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中发挥了突出作用,做出了诸多努力。笔者认为,保障灾区食品安全应做到“三不”。
一是不遗漏。保障灾区食品安全千头万绪,必须紧紧依靠地方各级政府开展工作。要在灾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增强灾区群众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同时,充分发挥“四员”作用,延伸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的触角,努力做到宣传和管理不遗漏全覆盖。
二是不畏难。灾情一定程度地放大了灾区食品安全风险。其中,受灾群众安置点和各方捐赠的食品安全应当是重点监管范围。因此,要克服畏难情绪和侥幸心理,要加大对受灾群众安置点食品检查力度,进一步发挥食品快检设备的作用,在不断线、全覆盖的检查中确保安置点达到基本安全条件;对大额、集中捐赠的食品也要进行专业性检查,并对保存条件提出明确要求。在“可追溯”中做到风险全程可控。
三是不放过。灾情会一定程度地引发食品供应紧张,加上运输保存条件比较恶劣,容易导致食品变质。此外,也不排除少数不法分子通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方式发“洪灾财”。各级食药监管部门要在畅通投诉举报平台的基础上,加大对市场尤其是灾区食品市场的巡查力度。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在一个都不放过的高压态势下提升灾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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