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发布2016年第35期食品抽检信息 11批次不合格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0月24日发布2016年第35期食品抽检信息,11批次不合格。
本期公布91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调味品、糕点、饮料、淀粉及淀粉制品、畜肉、畜内脏、禽肉、禽内脏等8大类。其中:
不合格样品11批次,分别是:
1.调味品1批次,标称五台县五台山土特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台蘑豆瓣酱中苯甲酸、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
2.糕点1批次,标称运城市盐湖区鼎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馍片(烘烤类糕点热加工)中菌落总数超标。
3.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为山西万家乐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北京顺天恒丰商贸有限公司望都第二分公司生产的马铃薯淀粉(分装)中霉菌和酵母总数超标。
4.饮用纯净水8批次,分别为标称山西郇阳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标称临猗县峨嵋润泽泉纯净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标称代县九龙泉水饮品厂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标称汾西矿务局工贸总公司洗煤厂分公司百利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标称应县清龙泉矿化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标称右玉县塞外明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水、标称介休市岚溪水厂生产的岚溪桶装饮用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标称芮城县甜源纯净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和大肠菌群。
合格样品80批次,具体为:
1.畜肉40批次,检测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兽药残留等30项指标。
2.禽肉31批次,检测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兽药残留等32项指标。
3.畜内脏6批次,检测项目为污染物限量、兽药残留等8项指标。
4.禽内脏3批次,检测项目为污染物限量、兽药残留等5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拔打12331投诉举报。
备注:
1.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常见的细菌之一,常存在于潮湿的环境,如土壤、水、空气中,该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在机体抵抗力降低等特定条件下可致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一是原料水体受到感染;二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杀菌不彻底;三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
2.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材受污染,或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者灭菌不彻底等原因导致。
3.霉菌和酵母总数
霉菌和酵母在自然界很常见,霉菌和酵母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淀粉制品中霉菌和酵母总数超标,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和酵母污染,或者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样品储运条件控制不当导致。
4.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并非致病菌,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本次检出菌落总数超标的产品均未检出致病菌,结合居民膳食结构、抽检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健康风险较低。菌落总数超标原因可能是由于原料、包材或生产加工过程受微生物污染,生产加工过程中工艺把关不严,人员、设备和环境的清洗消毒不到位,产品杀菌不彻底或在储运过程中未能持续保持储运条件等原因造成。
5.苯甲酸与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
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未严格按照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使用。
食品抽检合格-20161024.xls |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1024.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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