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破获网上销售微整形假药、无证医疗器械案

  • 作者:
  • 来源:中国医药报
  • 2016-11-10 14:25

  如今,在微信上购买产品已成为很多人的习惯,年轻消费群体尤其喜欢在微信“朋友圈”里“淘宝”。不过,网上消费无法看到实物,经常有消费者大呼上当。近日,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的网上销售微整形假药、无证医疗器械两起案件,给网购消费者提了个醒:在逛“微市场”时一定要擦亮眼睛,谨防被假冒伪劣产品坑害。

  “这两起案件的成功告破,有效地保障了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有力地震慑了不法者。目前,这两起案件已完成起诉工作,等待犯罪嫌疑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杭州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以下简称“稽查支队”)支队长柳静波说。

  微信上进货

  “朋友圈”推销


  2015年1月28日,根据掌握的线索,稽查支队联合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对位于杭州市佑圣观路的一家茶室进行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查获韩国肉毒素、保妥适及美白针等药品20余瓶170余支。随后,又在位于杭州市上城区某大厦的仓库内发现韩国肉毒素、保妥适、外用麻药等药品90余瓶及玻尿酸等医疗器械230余盒。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产品进行扣押。

  经查,涉案产品为陆某所有,一部分是从广州美博会购进,还有一部分是从美博会上认识的微信名为“康美”和“针剂”的卖家处购进,陆某共购进肉毒素350盒,玻尿酸300盒。玻尿酸购进价格从300元到1000元不等。陆某对“康美”通过无卡存款直接打款,对“针剂”通过支付宝转账付款。陆某购进产品后,在微信“朋友圈”上发布产品广告,并通过微信“朋友圈”介绍发展客户群体,推销这些产品。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上述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经鉴定均为假药和未经注册医疗器械。陆某未接受过正规的整形医学培训,也不具有行医资质,其私下给客户注射肉毒素和玻尿酸并收取注射费,每月从中获利二三万元。

  “这些假药和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一旦被消费者使用,后果不堪设想。”执法人员说。

  “杭州的美容医疗机构较多,微整形产品市场需求大。为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假劣微整形产品行为,稽查支队加强对微信‘朋友圈’里此类违法行为的监控,时刻关注着网上的一举一动。在发现线索后,执法人员召开专题分析会,研究相关策略,并选派懂计算机技术的业务骨干参与调查。”药品稽查科科长潘海燕说。

  贴吧寻货源

  微信上销售


  在捣毁陆某非法销售微整形产品窝点的当天,天色已晚,疲惫不堪的执法人员顾不上休息,直奔下一个案件的窝点。路上,执法人员一边分析手中掌握的线索,一边讨论最佳的检查方案。

  不一会儿,稽查支队、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执法人员来到位于下城区潮王路的一个窝点,现场将涉嫌销售假药的犯罪嫌疑人林某抓获,当场查获玻尿酸、美白针等70余盒及一批注射器材。

  经查,上述产品为林某所有。自2014年10月起,林某通过百度贴吧寻找货源,陆续购买了18瓶肉毒素、88盒玻尿酸。肉毒素的货款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玻尿酸的货款通过支付宝和微信进行支付。

  据林某交代,对于购进的产品,除部分自用外,其余通过微信、QQ销售,或在自己开办的美容公司给别人注射。其中,韩国肉毒素销售一般,“依婉”玻尿酸销售了三四十盒,售价1500~2500元/盒,“瑞蓝”玻尿酸销售了10盒,售价1500~1900元/盒,玻尿酸销售总额在8万元左右。

  进一步审查发现,林某的这些产品是一个名为占某的上家非法向其销售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占某非法销售玻尿酸等医疗器械的行为涉嫌犯罪,杭州市局协助杭州市公安局于2015年1月29日将占某抓获,并查证了占某非法向林某销售价值9万余元医疗器械的犯罪事实。

  “犯罪分子利用微信‘朋友圈’、QQ好友、淘宝等渠道进行假劣药械交易,这是一种新型犯罪行为,其违法行为极为隐蔽、手段灵活,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较大。对这种违法犯罪行为,监管部门要保持高度警惕,依法严厉打击。”柳静波说。

  柳静波强调,按《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美容医疗机构和设置医疗美容科的医疗机构均须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方可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消费者要进行医疗美容,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医疗美容机构,选择有资质的医生,选择合法的产品,不要轻易相信微信“朋友圈”、QQ群和网站发布的信息。如果消费者购买到可疑药械,怀疑有质量安全问题,应立即向监管部门投诉。(中国医药报记者 赵宗祥 通讯员 蔡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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