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积极做好机构改革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 2018-05-08 16:45
  • 作者:杨燕
  • 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医药报

  “食品生产监管处第一季度召开了全区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报告会、全区食品生产视频培训交流会,并针对各盟市请示问题召开了专家研判会……”


     在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召开的局务会议上,副局长格日勒图对2018年一季度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做好机构改革期间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


     自3月份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规定的工作部署,全力抓好机构改革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明确要求:涉及食品药品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行政执法等工作,在新的规章制度出台前继续按照原有规定执行,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忠诚履责。


     根据2018年的工作安排,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于3月16日下午组织召开了专家研判会,并采取现场问答现场决定的形式,对2017年遗留的有关食品生产许可和监督检查中遇到疑难问题的请示进行了专家讨论研判。


     据了解,食品专家、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处等相关人员就呼和浩特市食药监局提出的《关于生产加工亚麻籽产品合法性问题的请示》《关于红枣甜味玉米糊标识产品标准号相关问题的请示》和呼和浩特市开发区食药监局提出的《关于食品“荞麦仁”有关事宜的请示》,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讨论分析,最终形成统一意见,现场对呼和浩特市食药监局和呼和浩特市开发区食药监局提出的三个请示做了口头答复。呼和浩特市食药监局和呼和浩特市开发区食药监局认为其提出的三个请示非疑难问题,现场决定撤回其提出的三个请示。


     同时,对巴彦淖尔市提出的《关于建议制定番茄酱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妥善解决生产企业延续换证的函》和赤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我市食品生产企业使用进口熟制牛羊肉为原料加工熟肉制品的请示》,食品专家、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处相关人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现场讨论分析,最终形成了统一答复意见。


     3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又举办了全区食品生产监管职业化检查员培训班,来自内蒙古自治区14个盟市103个旗县(市、区)工作在基层一线的监管人员、职业化检查员、食品生产许可审查人员、技术机构业务骨干等共计216名学员,通过学习理论知识,参加理论考试,深入企业现场模拟检查的培训方式,有效地拓宽了发现问题的视野和能力。同时,为进一步督促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还针对乳制品、肉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生产高风险产品的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举办了两期培训班。来自全区各盟市大中型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等共计306名学员进行了培训。


     前不久,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及时下发通知,在全区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检查酒类生产企业298家、酒类经营者10742家、餐饮服务提供者16177家。发现各类问题886个,其中酒类生产企业72个、酒类销售者311个、相关餐饮服务提供者503个。监督抽检酒类产品199批次,其中不合格6批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108份,立案查处23件,涉案金额6万余元,罚没金额9万余元,注销酒类产品食品生产许可证1张,取缔黑窝点37个。


     为全力保证机构改革期间内蒙古食品药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部署了十项衔接工作:一是承担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改革任务、专项任务;二是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三是认真落实日常监管工作;四是继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五是加强食盐监管工作;六是做好大型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七是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八是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九是强化网络安全和舆情监测工作;十是加强党的廉政建设。格日勒图说:“各级领导和系统职工要在机构改革过渡期间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自觉服从中央和自治区决策安排,切实担负起责任。对定下来的事情、已明确的任务,决不能打折扣、搞变通;必须按照部署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力求使各项工作取得最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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