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青青
姓名:朱青青
单位及职务:原南通市食药监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荣誉亮点:获评省级普法先进个人,连续2年推行“一月一学、一月一考”学法考试制度,累计培训骨干2千余人;形成10万余字普法资料,打造立体化普法阵地,牵头设计的专题报刊,受益群众10万余名。
先进事迹:
朱青青,女,共产党员,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在食品药品普法岗位工作15年,始终做到不忘初心、坚定前行。“五五”普法期间,获得省级普法先进个人,记三等功;“六五”普法期间,牵头打造“百佳药师进万家”普法品牌获得南通市“十佳优秀志愿者项目”。在“七五”普法期间,始终践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播法”理念开展工作,多次被评为单位年度先进工作者。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立场坚定、廉洁自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七五”普法规划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四个最严”,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普法工作的出发点。
作为一名普法者,敢于创新、真抓实干。全力打造法治素质提升工程,连续2年坚持推行“一月一学、一月一考”学法考试制度,内容涉及宪法、公务员法、监察法等20余部法律法规,累计培训领导干部2千余人次;连续4年与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举办市场监管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研修班,定期举办食药法制审核人员培训班,累计培训法制业务骨干千余人次,整体提升食药法治水平;广泛收集食药监管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征求法律权威和法学专家意见,服务广大执法人员,促使其真正做到守法、用法。
作为一名执法者,依法行政、恪尽职守。具有较强的法治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注重调查研究,自觉坚持更新积累食品药品法律知识。开展“七五”普法至今,共办理各类复议、应诉及法制审核200余件,为原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得G20杭州峰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全国先进集体、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第一批市级法治型机关示范单位、市级法治政府年度综合测评优秀单位等荣誉作出重要贡献。
作为一名女性,她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由于丈夫常年在异地工作,法制部门人手少,工作琐碎繁重,她把年幼的孩子托付给家中老人,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多次牵头组织省、市两级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食品安全标准技能竞赛以及“食安南通”文艺巡演等大型活动。紧紧把握新时代普法工作特点,通过个人辛勤工作,形成了10余万字普法资料,5000多页工作台账整理,为打造影视、报纸专栏和“两微一端”等立体化普法阵地提供了丰富的素材;牵头设计了食药专题《崇法报》《法润江海报》,先后为10万余名群众提供普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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