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整治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4月9日,保靖县启动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
整治工作分企业自查和监督检查两个阶段。4月30日前各家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自查工作。5月1日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全县药品零售企业开展拉网式清查,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和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将依法依规严查重处并在媒体上进行曝光;凡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并予以公示。(田丽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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