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司在沪召开上市后药品监管工作座谈会

  • 2019-07-09 08:50
  • 作者:孔静
  • 来源: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 孔静)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实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药品智慧监管的行动计划》,2019年7月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司在上海召开上市后药品监管工作座谈会,分析当前“互联网+药品监管”工作进展,研讨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有关政策,同时听取业界对上市后药品监管法规修订的意见建议。药品监管司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负责同志,上海、江苏、浙江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相关行业协会以及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结合当前药品监管工作新形势,上海、江苏、浙江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介绍了“互联网+药品监管”体系建设情况、药品智慧监管措施、药品追溯体系建设情况以及执业药师“挂证”整治工作情况。来自企业和行业协会的代表就强化生产、流通领域的信息化建设,提升自身质量管理水平,推进实施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等方面工作做了针对性发言,并就完善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政策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药品监管司主要负责人肯定了上海、江苏、浙江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互联网+药品监管”和信息化建设方面的积极探索和实践,强调当前药品监管领域新问题新情况层出不穷,药品监管不断面临新挑战,药品安全监管需要创新,需要充分利用人工智能、云技术、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监管效能,丰富监管手段,更好防控药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自动化、信息化管理是药品监管部门推进“互联网+药品监管”的前提和基础,要鼓励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积极发挥引领和示范带头作用,加快自身自动化、信息化建设步伐,特别是疫苗生产企业要按照新颁布的《疫苗管理法》相关要求,采用信息化手段如实记录生产、检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数据,确保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药品监管司主要负责人强调,针对央视曝光的执业药师“挂证”问题,国家药监局部署了为期半年的集中治理,坚决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质量安全;与此同时,为促进药品零售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国国情和监管实际,国家药监局将认真分析当前执业药师发展不平衡现状,进一步完善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相关政策,促进执业药师制度与时俱进,推动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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