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副局长王忠民等带队开展化妆品专项检查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这个面膜是你们从哪个厂家进的货?”“这个乳液怎么和备案的产品包装不一致”……6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忠民带领检查组对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的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连锁(零售)门店进行督导检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忠民(左)带队检查化妆品。(马少宾 摄)
在对当地多家化妆品销售门店的检查中发现,一些门店除了无法提供所销售的化妆品的注册批件或备案凭证、检验报告书,还销售非卖品、以及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和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个别门店销售的化妆品过了保质期,销售的化妆品是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的。
“厂家备案和注册的产品批号显示早已过期,但化妆品店还在销售,很明显不是从正规厂家进的货。”检查组副组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处处长胡斌当场指出了其中一家门店存在的问题。
在当地一家超市门口的化妆品柜台上,检查组查获了一批眼霜、面膜等问题化妆品,并将案件移交给当当地市场监管局。该柜台负责人表示,所售化妆品均是从网上购进,对于厂家的批号、备案信息等并未核实。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对化妆品经营者进行了面对面的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并督促化妆品经营者做好企业的索证索票、台账建立等工作,要求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把好产品购进关、验收关、质量关。
据了解,自6月10日起全面启动的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批发(零售)企业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目前正全面进行,4个检查组采取现场检查、靶向性抽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改、以查促教等方式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经营企业是否落实化妆品索证索票查验和台账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是否存在私自生产化妆品行为;是否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未经备案、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等问题,
王忠民表示,各检查组严格按照专项整治方案开展检查,对能立案的违法经营单位坚决立案,对可疑假劣化妆品销售渠道,记录在案,不放过任何线索。在严格检查的同时,抓好宣教,检查组对化妆品经营者和基层监管人员现场教学、现场指导、现场答疑,进一步加大化妆品安全知识的科普力度。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当前新疆化妆品经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打击化妆品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推动化妆品经营秩序持续好转,进一步推动化妆品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各族人民群众用妆安全。(马少宾)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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