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利在内蒙古调研药品监管工作
9月15日至1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李利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通辽市调研,并主持召开案件查办及“十四五”规划调研座谈会。他强调,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药品监管工作,加强药品安全稽查办案,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推动药品监管能力全面提档升级。
李利先后走访调研了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机关、第一检查分局、药品检验研究院,通辽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内蒙古民族大学蒙医药学院等,考察了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双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医药企业,详细了解基层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医药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李利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六稳”“六保”要求,慎终如始抓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毫不放松抓好药品安全日常监管。要严格落实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要积极支持中药民族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快推进现代中药民族药的研制生产,提高中药民族药现代化、产业化水平。
在主持召开案件查办及“十四五”规划调研座谈会时,李利听取了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上海、四川等省级药监局负责人发言。李利指出,要切实增强做好药品安全案件查办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最严厉的处罚”要求,持续强化稽查办案,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严禁业等要求,严惩重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李利要求,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药品监管工作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中去把握,放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中去考虑,加强前瞻性研究、全局性谋划,深入调查研究,精准分析研判,集思广益编制好“十四五”规划,为新时代药品监管事业改革发展提供规划保障和科学指引。
李利强调,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是做好药品监管工作的根本保障。要坚持科学化、法治化、国际化、现代化方向,坚持药品监管的专业性、技术性、特殊性,坚持强基础、补短板、破瓶颈、促提升,持续强化药品监管系统组织体系建设,提升监管队伍履职担当能力,凝聚全社会参与药品安全治理的合力,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更好保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更好服务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药品注册司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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