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连破两起化妆品制售假大案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2020年12月28日,国家药监局通报表扬了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家单位会同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了潮州饶平制售假冒化妆品案、潮安制售假冒网红品牌化妆品案,捣毁2个生产销售窝点,涉案总金额达6800万元。
据悉,两起案件是典型的利用网络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开展调查,深挖案件线索,与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对违法产品追根溯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足“全省一盘棋”的工作理念,靠前指挥,从化妆品稽查执法角度对案件调查取证、行刑衔接等方面给予具体指导和有力支持,确保案件查办工作取得实效。上述两起案件成功查处,彰显了省级药品监管部门与地市级、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新的药品监管体制下协调一致、积极作为、严惩违法、保护公众用妆安全的坚定决心。
一起制售假冒伪劣国际品牌化妆品大案
2020年1月17日,根据群众的举报投诉线索,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饶平县公安局共同部署,成功破获了一起制售假冒国际品牌化妆品案,此案共查处假冒“LAMER(海蓝之谜)”“Kiehl’s(科颜氏)”“ESTEE LAVDERA(雅诗兰黛)”等国际品牌的涉案化妆品共40个品种约15.09万瓶、生产原料9桶、生产设备(器械)4台、内外包装材料共61个品种约55.64万标件,抓获涉嫌违法犯罪嫌疑人7名,涉案货值约5300万元。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的举报线索后,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线索研判会,同时上报广东省药监局,共同研究确定行动方案,提出“速核、速办、彻查”的基本思路,及时与饶平县公安局取得联系,抽调精干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迅速行动,依法采取手段对该举报线索进行核查,深入调查取证。2020年1月17日14时,饶平县市场监管局会同饶平县公安局在当地村镇干部的配合下对被举报地址进行检查,位于饶平县黄冈镇碧冈村国道324线北侧打石山地段的一间出租厂房,该厂房大门正对面大楼三楼的车间有8名工人在现场进行化妆品生产作业,车间内查获“比美高激光喷码机”“热收缩膜包装机”等生产设备以及各类化妆品半成品、成品及外包装材料各一批;同时,执法人员在该厂房大门右侧大楼三楼的仓库内查获标示有“LAMER(海蓝之谜)”“Kiehl’s(科颜氏)”“ESTEE LAVDERA(雅诗兰黛)”等商标字样的化妆品成品和外包装材料各一批。该工场人员现场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及生产许可证等合法经营手续,也无法提供上述品牌注册商标权利人委托授权或许可的相关证明资料。
饶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涉案产品进行抽样送检,并依法对现场查获的成品、半成品、生产原料、内外包装材料及生产设备进行扣押。经相关注册商标权利人鉴定,现场查获的化妆品成品及外包装标识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产品,涉案产品品牌持有人未曾委托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任何企业生产。
经价格评估单位评估,上述涉案物品货值约为5300万元,案值巨大,情节严重,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构成犯罪。饶平县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送饶平县公安局处理。
该案生产窝点以合法企业为掩护,隐蔽性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在制假窝点的选址上煞费苦心,窝点设在向该公司租用的一个不起眼的厂房内,生产车间不大且离公路远,隐蔽性极强,在巡查监管中非常难被发现。此外,犯罪分子警惕性高,反侦查意识强,该窝点是饶平县某手袋制品公司的一个闲置车间,用工上雇佣当地文化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的在家务农妇女。
制售假冒网红化妆品也疯狂
2020年7月15日,广东省药监局组织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成功查处了另一起制售假冒网红品牌化妆品的重大案件,现场查获大量假冒网红“RAY”品牌面膜、“FHD”血橙面膜、“seegreen”富勒烯蛋白灯泡肌面膜、“百雀羚”面膜等13个品牌共20个品种的成品、原料和半成品以及生产加工设备12台,涉案货值超1500万元,抓获涉嫌违法犯罪嫌疑人1名。
潮州市局接到群众的举报线索称:“潮安区凤塘镇淇园村有一生产假冒网红品牌面膜窝点,通过网上接单联系买家销售到全国各地”。接报后,潮州市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广东省药监局,同时召开线索研判会,并抽调精干执法人员成立专案组,周密部署,踩点排查。执法人员深入潮安区淇园村中开展摸查,经过十多天的深入排查和缜密侦查,专案组成功锁定窝点具体地址,并摸清其活动规律。
广东省药监局接到潮州市局反馈的案件情况后,对案件查办的有关工作进行了指导,要求潮州市局及时与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沟通联系,适时采取联合执法对上述窝点进行突击行动,同时根据专案组排查的涉案网红化妆品有关信息第一时间联系了相关网红品牌化妆品的注册商标权利人配合潮州市局现场执法的化妆品真伪鉴定工作。
行动当天,潮州市局会同潮州市公安局对该窝点进行突击检查。该窝点为一栋三层水泥楼房和钢结构结合的厂房,面积1000多平方。厂房内集生产、包装、仓储于一体,一楼设置为生产车间和仓库,配备了配料搅拌机、锅炉、水过滤装置等生产设备并储存了大量假冒化妆品;二楼为包装车间,配备有面膜产品的自动包膜机、自动封口机等机械;三楼为产品堆放点以及工人的食宿场地。生产设备简陋,完全不具备生产面膜等化妆品的必备条件。潮州市公安局公安干警依法对现场工人采取了强制措施。经相关注册商标权利人鉴定,现场查获的标示“RAY”、“FHD”、“RAYI”、“seegreen”、“ANJERI”、“Anna bella”、“MG美即”、“俏人雅”、“SNP”、“伊莱丝蒂”、“膜西闺蜜”、“百雀羚”、“TYM”的面膜成品及外包装标识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产品,涉案产品品牌持有人未曾委托广东省潮州市任何企业或个人生产、加工、储存上述品牌产品。由于该案案值巨大,情节严重,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涉嫌构成犯罪,潮州市市场局现场将该案件移送潮州市公安局处理,潮州市公安局将该案交由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查办。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以涉嫌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予以立案侦查,并于8月17日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据悉,在案件查处中,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苏盛锋高度重视案件查办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中重点案件查办的组织指导工作。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监督处处长邱楠带领该处刘国光、江伟豪具体参与案件的查办、协调及指导工作,在涉案产品鉴别认定、联合公安确定查办方向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办案期间,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晓丹、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杨业昭等,与公安机关通力合作,为案件最终告破做出具体贡献,均受到国家药监局的通报表扬。(陈海荣)
(责任编辑:姜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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