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药监局明确今年药品流通监督检查事项

  • 2021-03-03 14:35
  • 作者:庞雪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庞雪) 3月2日,山西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药品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工作安排、工作要求四方面对今年全省药品流通领域监督检查工作作出部署。


  根据《通知》,今年山西省药品流通领域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包括药品经营企业合规性检查、疫苗配送及接种单位全覆盖检查、医疗机构购进储存药品检查和专项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合规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药品质量安全管控情况、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督促企业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依法合规开展药品经营活动。疫苗配送及接种单位全覆盖检查要加强疫苗全生命周期风险管控,重点检查落实《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情况、疫苗储运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管控情况、合法渠道购进情况、票账货一致性情况、过期疫苗处置情况、外包装及说明书等包材管理情况、疫苗可追溯信息上传系统情况等。专项检查包括执业药师“挂证”、处方药销售不合规专项整治,中药饮片专项整治,网络销售药品专项整治和集采中选品种专项整治。


  《通知》强调,山西省各级监管部门要精心筹划、做好统筹,将日常检查与合规性检查、专项检查、有因检查有机整合,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各级药监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履行药品监管职责;要加强与同级卫生健康、工信、公安、医保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信息互通,实施联合督导、联合惩戒,形成多部门多层级的联动局面;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做好风险研判,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留隐患;要强化案件查办,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加强与同级公安部门的沟通配合,强化行刑衔接,切实形成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力震慑。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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