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企业应及时申报第四批国家药采中选产品信息
3月22日,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发布《安徽省关于申报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中选产品信息的通知》,全文如下。
安徽省关于申报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中选产品信息的通知
各相关药品企业:
为保障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第四批中选结果在我省按时落地,确保后续工作顺利推进,请相关企业及时申报相关药品信息,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申报的药品
《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表(GY-YD2021-1)》和《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GY-YD2021-1)》供应安徽地区的品种中,尚未在我省申报(药品交易平台无流水号)的药品品规(详见附件1),企业需在药品集中招标系统中提交相关产品信息资料。
各相关企业务必重视申报工作,并按供应品种清单申报相关药品品规,如逾期不申报或由于相关资质问题导致审核不通过,后果企业自行承担。
另外,请相关企业仔细核对已申报的中选药品品规(详见附件2),如有异议,请及时递交相关书面说明材料至咨询室。
二、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
三、申报时间
时间:2021年3月22日-3月29日(工作日),咨询电话: 0551-62634508,62675193。
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3月22日
(责任编辑: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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