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4月16日起,第三批国家药品集采非中选药品挂网交易
3月29日,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发布《云南省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挂网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全文如下。
云南省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挂网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函》、《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暂行)的通知》(云医保〔2020〕95号)及后续相关政策的要求,现将云南省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挂网交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网交易目录
经审核通过的云南省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将于2021年4月16日起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正式启用,目录详见附件1。
(一)企业申报价格不高于省级采购平台全国最低实际采购价,且申报了全国最低3个省份中标(挂网)价格的药品,医疗机构可按挂网价直接采购,也可议价采购;
(二)无省级采购平台全国最低实际采购价或企业申报省级采购平台招标(挂网)价格不足3个省份,以企业申报价格和同通用名同剂型规格药品的申报价格均价两者中的较低价格作为拟挂网价格。挂网交易目录中标记须降价产品,应于2021年4月13日下午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将须降价药品价格确认函(附件4并加盖企业鲜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5并加盖企业鲜章),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项目名称+企业名称+降价申请”。
规定时间内递交价格确认的产品,医疗机构可按挂网价直接采购,也可议价采购;否则,医疗机构议价采购。
(三)无省级采购平台全国最低实际采购价或企业申报省级采购平台招标(挂网)价格不足3个省份,且无同通用名同规格剂型挂网药品的,议价采购。
(四)凡涉及申诉不予受理及不通过的,暂不挂网。挂网工作后续通知。
二、第三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对应同通用名的老中标药品,将在非中选药品挂网交易后停止挂网交易资格,停止交易目录详见附件2。
三、样品备案有关工作
(一)挂网交易目录中备注“须备案”的药品,即日起开展样品备案工作,请企业先按规定程序完成样品备案。样品备案办理流程详见附件3。
(二)企业完成样品备案后,应于2021年4月13日下午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盖章后的《云南省基本药物中标品种样品备案表》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5),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项目名称+企业名称+基药备案表”。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基药备案的企业,可延期至2021年5月14日下午17:00点(截止时间),在此时间内仍然未递交样品备案资料的需样品备案药品,将取消挂网交易资格。
四、信息补充完善
有关企业应仔细、认真核对挂网交易药品信息(包括最小制剂单位、计价单位、包装单位、包装数量、通用名、剂型、规格、企业名称、备注等)。如药品基本信息发生变更,请派授权代表在2021年4月13日下午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5)、信息补充完善资料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项目名称+企业名称+信息补充完善”。
五、交易系统账号
(一)请企业使用“云南省药物集中采购交易系统3.0版”交易账号密码。
(二)交易账号密码遗失的企业,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相关办理须知要求办理。
联系方式:0871-65353103、65357873
联系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6楼601室(药械采购科)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1年3月29日
(责任编辑:李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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