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三部门部署实施第一批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庞雪) 近日,山西省药监局、省卫健委、省医保局联合印发《山西省推进实施第一批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实施品种、组织保障、工作目标及任务等方面,对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第一批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根据《方案》,第一批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品种包括有源手术器械、无源手术器械、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等9大类共69个品种。为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山西省药监局局长贠亚明任组长,省卫健委副主任张波、省医保局副局长冯智、省药监局药品总检验师李勇军任副组长的山西省推进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处。
《方案》明确,山西省推进实施第一批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工作目标是构建追溯体系、深化“三医”联动、拓展系统应用、建立协同机制。在具体任务方面,生产环节由省药监局选取部分医疗器械注册人为示范单位,在2021年10月底前完成对本单位产品编码、赋码数据上传等工作,鼓励医疗器械注册人建立内部信息化追溯系统对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编码、赋码进行管理;流通环节由各市市场监管局在2021年7月底前摸清底数,组织辖区大型且有代表性的医疗器经营企业为示范单位,在2021年9月完成对其物流管理系统的优化,形成应用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工作流程,探索建立与医疗器械注册人、使用单位的协同机制;使用环节由省卫健委选取部分有意愿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为示范单位,力争在2021年10月前完成对本单位信息化系统的改造升级,实现实施品种扫码入库,并做好与国家医保局耗材编码与医疗业务等系统的对接;医保环节由省医保局完成实施品种的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和山西省医药采购应用管理综合平台的信息对接,力争在2021年10月底实现9大类69个品种纳入医保信息系统。
(责任编辑: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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