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长三角分中心举办药品上市后变更指导原则培训会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陆悦) 5月12~13日,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以下简称药品长三角分中心)主办,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省级药监局协办的药品上市后变更指导原则培训会在上海举办。来自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的12位审评专家,围绕受到业内重点关注的已上市药品变更相关技术指导原则进行详细解读,面向长三角区域药监系统和医药企业代表等提供培训指导。
图为培训会现场。
《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发布后,药审中心相继发布《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已上市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临床变更技术指导原则》《已上市中药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等技术指南。此次授课的12位审评专家均是上述技术指南的主要起草人,在为期两天的培训中,他们分别从各自专业领域详细解读相关技术指导原则,分享原则制定背后的思考,并就区域内企业关注的各项问题进行现场答疑。
图为培训会现场。
“非常及时!非常精彩!”培训会结束后企业代表们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内容充实、解读到位,业内高度关注,内容也非常“解渴”,让大家对相关变更指导原则理解更透彻,有利于更好地推进相关研发和申报工作。
图为现场答疑。
药品长三角分中心主任杨进波表示,此次培训是药品长三角分中心承担的重要业务工作,目的是更好地指导区域内企业开展上市后变更工作,引导企业不断提升药品质量。从4月26日药品长三角分中心在上海举办第一场药品临床试验沟通交流会议开始,分中心的业务工作已正式启动。目前,药品长三角分中心一手抓业务,一手抓筹建,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加快服务长三角医药企业高质量发展。
图为各地分会场视频画面。
本次培训会在上海设1个主会场,在长三角区域设11个视频分会场,区域内省局及直属单位有关负责人、企业药品注册相关代表共计2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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