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药监局第四监管办指导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远程药事服务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天津市药监局第四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第四监管办)指导辖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远程药事服务工作,利用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集约化管理优势,规范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优化市民疫情期间购药用药需求。
第四监管办深入了解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需求,对有开展远程药事服务的企业开展一对一帮扶,向企业进行相关工作指导意见的解读,帮助企业熟悉开展远程审方业务的实施条件、标准及具体工作程序。在企业相关设备设施、系统筹备完成后,第一时间深入企业进行审核,对相关设备设施及功能进行逐一确认;对远程审方系统处方药销售订单生成、远程审方需求发起、药师审方及确认过程、销售订单释放及收款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并对相关功能提供进一步完善意见。
第四监管办将持续关注辖区企业开展远程药事服务情况,积极主动开展帮扶指导,进一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宗旨理念,保障企业远程药事服务业务合法、规范、高标准开展,助力企业为公众提供更高质量的药事服务。(杨菲)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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