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自治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成立自治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全区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通知》明确,领导小组组长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厅、药监局主要领导或有关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信厅、司法厅等18个部门相关负责人。领导小组在自治区药监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局负责同志担任。
《通知》指出,领导小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等。
《通知》要求,各地(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8月31日前建立本地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地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殷芝)
(责任编辑:王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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