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染发膏成分比对不一致问题突出 国家药监局通告7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庞雪 实习记者殷芝) 1月2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7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显示,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示为广州市佳桐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艾贝尔芳香滋润型染发霜(自然黑色)等70批次化妆品(含牙膏)不符合规定。
记者注意到,此次通报的70批次不合格化妆品涉23家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的37批次染发膏,问题主要集中在成分比对等不符合规定项目。
《通告》显示,部分企业存在多批次染发膏成分比对不一致的情况,标示为广州市美度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度染发膏(咖啡色)等7批次染发产品,广州市新霸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派染发膏(自然黑色)等3批次产品,广州市景红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景红达染发膏(红色)等4批次产品,广州市哈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欧美奇染发膏(棕色)4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定,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染发剂等;还有广州市鑫锦化妆品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生产的鑫锦染发膏(黑色)等19批次产品成分比对项目不符合规定。
《化妆品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明确,产品检出成分、产品标签应当与该产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一致。
记者发现,近半年来,染发类化妆品不合格信息屡次出现在国家药监局网站通告中。2022年12月2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53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显示,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市新霸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派染发膏(自然黑色)等53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2022年11月22日,《关于45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产品标签标示为广州赛丝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赛丝之秀润黑露(自然黑)等45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检验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存在实际检出成分与批件配方或标签标识成分不符等问题。
染发产品为什么屡次被查出成分不一致的问题?一位化妆品监管人员曾向记者表示,部分企业为迎合市场需求,在染发膏实际生产过程中擅自变更配方,添加其他染发剂以对产品的染色效果进行微调等。此外,染发膏作为特殊用途类化妆品,产品注册时的配方需要经过药监部门的安全性评估和质量安全检测,这一过程需要耗费一定时间和资源投入,有的企业为了缩减成本,便擅自变更染发剂。
广州荃智美肤生物科技研究院院长张太军则告诉记者,除上述原因外,在此次不合格的染发膏中,大部分产品的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为五六年前审批,部分企业可能存在购买染色配方、由中介公司代为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的情况。由于未亲自参与配方设计和资料申报,容易导致实际生产过程中与注册时的配方不一致。近年来,随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深入实施,药监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对染发膏开展全方位全环节抽检,让这类产品的成分比对不一致问题逐一暴露。
“企业只有认真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设计配方,按配方自主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证,并严格根据注册时的配方进行生产,才能最大程度避免成分比对不一致的情况发生。”张太军认为。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辽宁、上海、江苏、浙江、湖南、广东、云南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7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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