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看点|牙膏“基本法”出台 虚假宣传乱象待除
原声碟
3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牙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3月23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牙膏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办法》共25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牙膏定义和监管部门;明确牙膏及牙膏原料的管理要求;继续沿用目前的牙膏生产许可制度,对牙膏生产颁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明确牙膏功效管理和标签要求。《办法》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规实施以来,牙膏参照化妆品监管后的首个正式法规。业内认为,《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条例》中“牙膏参照本条例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的内容将得到进一步细化,牙膏正式成为由国家药监局依法管理的重要产品,有了自己的“基本法”。
舆评
舆论主要聚焦以下4个方面。
一是牙膏监管将有法可依。《中国医药报》刊发《牙膏全面纳入化妆品监管体系》称,《办法》统筹考虑牙膏与普通化妆品监管的共性和特殊性,结合牙膏行业发展和监管实际进行制度设计,促进牙膏产业健康发展。此外,《办法》对牙膏行业提出了更加规范化的要求。对牙膏实行备案管理,体现了监管部门在“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下推进牙膏行业规范发展的目标。
华声在线发表《给牙膏上“规矩” 绝非小题大做》称,牙膏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是事关民众健康安全的大事。《办法》的发布是一项维护全民健康、遏制牙膏市场乱象的实实在在的民生实事。《办法》已发布,眼下亟须做的工作是通过各种渠道、采用多种形式做广泛深入、有针对性地宣传。牙膏生产经营者、牙膏监管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必须强化“规矩”意识和标准意识,严格按照《办法》办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虚假、夸大宣称牙膏功效的行为说不。有了《办法》,监管部门监管处罚违规违法企业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必须严格监管、严格执法,对虚假、夸大宣称牙膏功效的行为零容忍,不能视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为“儿戏”。
二是认为《办法》能够有效遏制牙膏虚假宣传乱象。如《工人日报》刊发《“牙膏能治病”的擦边球不能再打了》称,单独为一类普通日常用品出台部门规章,现实中比较罕见。法律给牙膏“开小灶”,很大程度缘于近年来牙膏市场乱象不少。比如,不少牙膏宣称具有防龋防蛀、防牙斑、防牙结石、防牙龈炎、抗菌、止血清火、修补牙洞、闭合牙缝甚至稳固松动牙齿等作用,“防幽牙膏”的出现频率更高。在线上销售平台,不乏“医院同款”“医疗渠道专供”“牙医推荐”等宣传,令消费者眼花缭乱。如此宣传甚至让一些人认为牙膏可当成药品来使用。强化对牙膏的监管,首先要完善相关制度与规定。不难想见,《办法》实施后,执法监督和行业自律等都将变得更有章可循,如果有企业再打“治病”的擦边球,也将被依法惩治。
京报网发表《自称能消除幽门螺杆菌?牙膏宣传莫再“满嘴胡话”》称,牙膏新规出台,不许牙膏宣传空口白牙、无中生有,不实广告必然销声匿迹,消费者再也不会被忽悠。让牙膏企业再无打诳语、胡咧咧的空间,有助于企业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不实牙膏广告在监管严格、露头就打的法规面前,只能萎缩断根。牙膏广告市场上的监管“龋洞”,经过法律法规的刷洗、填补,必然会消蚀去毒。当然,牙膏产品不实宣传的这颗“烂牙”要拔去病根,还要靠法律法规长出“牙齿”。
南方都市报App发表《牙膏监管新规12月1日起实施:禁止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称,伴随着护肤品功效化的蓬勃发展,口腔护理品类也开始借助“功效宣称”这一风口,在市场上疯狂获客。但不同于护肤行业完善的法规和平台严格的监管,口腔护理品类的功效宣称则更像无人监管的灰色地带。部分功效宣称与药品、医疗器械的界限模糊,如“消炎镇痛”“止血”等,严重误导了消费者,也给消费者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这些不良现象也“疯狂”地出现在抖音直播间中,通过“强视觉性+高性价比”的带货方式,成为不少牙膏商家赶在牙膏功效备案方法正式实施之前的“夺命狂奔”。此次《办法》的公布,明确牙膏参照管理的具体要求,对牙膏功效宣称等作出专门管理规定。在《办法》的执行下,牙膏市场功效宣称的乱象有望得到整治,不良的牙膏商家也将退出历史的舞台。
搜狐号“清扬君”发表《<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出台 市场乱象有望得以遏制》称,近年来,在消费升级的推动下,口腔清洁护理用品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商家为了追求利益,包装各种产品噱头。过度营销加大了虚假宣传,甚至还有商家宣传“消”字号和“械”字号,并改头换面更改产名称,以此误导消费者,而这也对其他商家造成了不正当竞争。此前发布的《条例》,一定程度上能够遏制牙膏市场虚假宣传和违规宣称的不良风气,但并未将牙膏产品纳入化妆品管理,《办法》刚好填补了牙膏市场管理的漏洞。
三是关注《办法》发布对牙膏市场的影响,认为将利好头部企业,考验研发创新。中国商报网发表《牙膏功效宣传不能“想说就说” 新规或引发市场洗牌》称,在电商平台上有很多宣称可以“美白”“抗过敏”的牙膏,价格从数十元到上百元不等。对于这些功效是否有依据,国内某上市化妆品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化妆品新规出台时没有将牙膏包括在内,但也有部分牙膏品牌按照化妆品新规的要求做了功效检测。没有做相关检测的牙膏产品或需要补上这一环节,重新进行备案。在售的相关产品是否需要重新做功效评价?记者就此询问了高露洁、佳洁士等牙膏品牌的相关负责人。高露洁方面表示,牙膏产品的美白效果来自临床验证报告,并由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分析测试中心认证内容。而截至发稿,佳洁士方面并未对以上问题给出明确回复。专家表示,功效测试的费用一直很高,如果是临床试验,单个项目一般需几十万元。规范化管理肯定要提高成本,产品价格也会有适度的上调。
中国经营网发表《牙膏新规出台 行业迈向规范发展》称,在业内看来,新规带来的最大变化当属牙膏试行备案制,产品在上市销售前企业应事先向监管部门备案产品安全有关信息。上海博盖咨询创始合伙人高剑锋表示,实际上备案制对成熟的企业并不会有太大的影响,标准的企业肯定是根据标准的原料、标准的包装做宣传,只不过增加了一个递交备案材料的流程,不会给企业带来太大的成本,也不会有经营上的阻力。对头部企业实则是更利好的。另外,《办法》对牙膏标签标注有了更严格的要求,这就意味着一些新进入的企业很难再做“引爆市场”的营销。因为没有夸大的宣传,没有恐吓营销,没有特殊性、功能性的宣传,在一个成熟市场很难像以前一样从营销层面引起广泛的传播。从这个角度来讲,对一些急需快速发展的中小品牌会有一些挑战。但如果真的加大投入进行产品创新,也是有机会的。
四是指出《办法》施行还需要配套文件作为支撑。《中国医药报》刊发《牙膏全面纳入化妆品监管体系》称,《办法》中提到的牙膏分类目录是其重要的配套文件,将为牙膏的功效宣称范围搭建框架。同时,《办法》落地还需要系列配套文件作为支撑,为行业提供更加具体的指导。对此,专家表示,已使用的牙膏原料目录、牙膏分类目录等文件是企业落实《办法》要求的必要依据,希望相关文件尽快出台。
头条号“仪尚美”发表《新规落地!牙膏要备案了》称,《办法》属于比较“上级”的法规,需要有相对应的“子法”配套,其中包括管理条例和执行细则。《办法》第十九条中指出,牙膏标签禁止标注“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但在牙膏产品中,宣称能应对牙周炎、防龋齿的产品比比皆是,如牙膏头部品牌云南白药,品牌名字就带“药”。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办法》中这样的细则亟需配套法规的出台,明确相关的表达。后续还会有很多配套规章及指导文件,可能需要几年的过渡期。《办法》整体的细分法规和要求或许也会借鉴欧美国家的经验。
网民说
在微博平台上,网民观点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
一是认为牙膏普遍存在过度宣传问题。如“现在所有的东西,都有一点‘挂羊头卖狗肉’的感觉,广告仅限于广告”“现在的牙膏,一个比一个能吹牛,实际效果和宣传的差别太大了”。
二是对部分牙膏宣称的功效产生质疑。如“只想知道真的有美白牙膏吗?”“感觉牙膏都差不多”。
三是认为牙膏价格太贵。如“现在有的牙膏贵出天际”“现在超市里卖的牙膏贵得超级夸张,便宜点的一支十几块,贵点的几十块”。
四是对于国家加强监管表示认可。如“国家终于来管管牙膏了”。(李星枚)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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