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助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18条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助力浙江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18条举措(以下简称浙江美妆“18条”),并于4月18日举办政策发布会,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浙江省化妆品产业发展迅速,生产企业数量、产品数量、产值等方面均排全国前列。化妆品生产企业数量从2016年的271家发展到如今的590余家。
从化妆品大省,到化妆品强省,浙江一直在“美丽产业”中深耕,以加强监管水平和提升创新能力实现“浙江美妆”高质量发展。2020年浙江省出台《浙江省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助力打造千亿级美妆产业。现如今又出台浙江美妆“18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浙江美妆“18条”分别从优化提升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经济生态环境入手,通过改进备案工作、完善监管模式、强化服务解难以及激发创新活力,让市场主体“活”起来、营商环境“优”起来。
在这18条举措中的有几大亮点值得关注,比如加强营商环境的“硬支撑”方面,浙江省将开展普通化妆品备案标准化改革,通过全省统一化妆品技术核查尺度,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也就是说今后在浙江,普通化妆品备案将会全省统一标准。另外将允许符合条件的化妆品备案人或委托生产企业开展全部或部分自检,并将符合条件的检验报告作为产品备案资料进行备案,进一步降低企业检验成本,缩短产品上市时间。另外,浙江还将探索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首违不罚”,相关行为如属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对当事人进行教育,不予行政处罚,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包容、更有温度的发展环境。
在加强营商环境的“软实力”方面, 浙江省将建立五方面机制。比如“准入路标”机制,通过设立备案咨询开放日、编制《化妆品备案政策问答》、建立新产品新功效新原料等界定咨询服务机制,为企业加快化妆品上市提供“路标”;“照单加油”机制,按照“品质浙妆、时尚潮妆、功效特妆、生态美妆”四个方向编制四张清单,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安排专人对接、精准服务,为化妆品产品上市、企业做大做强、产业创新发展指方向、踩油门。
同时还将依托行业协会帮助企业开展化妆品产业链项目、技术、人才“三对接”,推动上下游产业链要素对接协作,营造“链主型企业+中小微企业+服务环境”创新生态圈。
浙江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处长吴晖说:“我们今年还将依托行业协会制定浙江美妆城市礼品团队标准,引导企业开发体现山水特色、文化底蕴、城市气质、地域风情等的国潮美妆。同时,发挥技术优势指导栀子花、山茶籽、珍珠、蚕丝等特色化妆品品种及原料开发,培育生态美妆,推动生态美妆成为‘两山’转化新方案、共同富裕新路径。”(祝晓艳)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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