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力推法治建设 护航药监事业

  • 2023-09-14 17:08
  • 作者:本报评论员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近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发布,其中涉及医药领域的有药师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医疗保障法,还首次出现了医疗器械管理法,引发各界广泛关注。


  近年来,药品监管部门牢牢把握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整体部署,始终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目标导向,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构建了全新的覆盖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的新制度体系,医疗器械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统计显示,自启动改革以来,已先后有230个创新医疗器械获批上市,部分产品达到国际领先水平。2022年医疗器械主营业收入达到1.3万亿元,成为全球第二大市场。


  将医疗器械的监管法规由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上升为医疗器械管理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有力行动,是对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有力回应,是对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推动,必将对药品监管工作的持续提升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药监法治建设要深刻把握医疗器械监管立法这一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运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做好调查研究,在全面制修订“两法两条例”工作基础上,推动药监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刻领悟“要加快高端医疗设备国产化进程,降低成本,推动民族品牌企业不断发展”的指示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深刻把握“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深入落实“要加快补齐我国高端医疗装备短板,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技术装备瓶颈,实现高端医疗装备自主可控”这一殷切期望,确保以良法图善治。


  要认真总结梳理改革经验,充分吸纳改革发展成果。改革者,革故鼎新也。党的十八大以来,药品监管部门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深刻把握“既要勇于‘破’,又要善于‘立’”,深入领会“坚持摸着石头过河和加强顶层设计相结合”,瞄准鼓励创新,紧盯制约产业发展的堵点难点,大力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出台一揽子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的新举措,并得到实践的有力证实。立法工作要坚持守正创新,认真总结梳理这些成果,久久为功,既要为复杂系统的改革保驾护航,又要为长远的发展铺平道路。


  要用好调查研究这一我们党的传家宝,充分回应时代发展要求和产业发展需要。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开展立法调研是实现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和依法立法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基础工程。要坚持问题导向,常怀甘当小学生的心理,向基层求问题,向业界询关切,确保真调查。要坚持人民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将守护人民群众健康作为基本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确保调查导向始终正确。要坚持系统观念,时刻牢记牵一发动全身,理清来龙去脉,确保调查透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药监法治建设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舞台广阔、大有可为。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药监法治建设必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药品监管事业保驾护航。(本报评论员)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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