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印发《海南省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 2024-06-28 13:59
  • 作者:李易真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李易真) 6月20日,海南省药监局印发《海南省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加强药品网络销售和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网络经营秩序。《实施细则》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实施细则》共六章41条,包括总则、备案与报告管理、经营质量管理、第三方平台管理、监督检查、附则,适用于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药品网络销售、提供第三方平台服务及其监督管理。


  《实施细则》明确,第三方平台可通过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在线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备案。第三方平台公示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相关信息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备案;第三方平台终止开展相关业务的,应提前20个工作日主动办理取消备案。同时,第三方平台办理备案、变更备案和取消备案信息应当同步推送至国家药品监管数据共享平台。


  《实施细则》规定,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建立与业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不得在网站首页、医药健康行业板块首页和平台商家店铺主页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信息,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应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处方进行审核调配。


  《实施细则》要求,第三方平台应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包括质量控制、数据管理、客户服务、运营维护等部门;建立健全药品网络交易质量安全体系,建立覆盖药品网络交易全环节管控的网络交易管理系统;对药品网络销售活动建立检查监控制度,至少每6个月开展一次检查;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案件查办、事件处置等工作。


  此外,《实施细则》强调,海南省各级药监部门依法依规建立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依职责对辖区第三方平台、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药品网络零售配送企业实施监督检查,督促相关企业规范经营;加强与网信、公安、卫生健康、通信管理、邮政管理等部门的联动协作,严厉打击扰乱网络市场秩序、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行为;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对网售药品质量抽检,评估网售药品质量安全。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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