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被罚60万元,停业整顿90天 新疆恩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再次因质量问题被处罚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李易真) 7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该信息显示,新疆恩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泽中药)因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产中药饮片,被罚60万元,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90日。
针对此次处罚,记者于7月15日上午两次拨打恩泽中药的电话,但电话均未接通。
记者登录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舆情监测系统查询发现,近年来恩泽中药多次因产品质量问题被药监部门通报。
2023年9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2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3年第48号)》显示,标示为恩泽中药生产的女贞子(批号:2107001)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水分。
2023年8月1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14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3年第36号)》显示,标示为恩泽中药生产的炒酸枣仁(批号:2211001)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水分。针对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于2023年9月7日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恩泽中药因生产销售劣药炒酸枣仁(批号:2211001),且在调查过程中提供虚假的批生产、销售记录,出具虚假证人证言,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处以警告,没收召回的劣药,罚没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1月8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发布的《药品质量公告(2022年 第1号)》显示,标示为恩泽中药生产的大青叶(生产批号:1807001)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浸出物。
2022年9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1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2年第43号)》显示,标示为恩泽中药生产的紫草(批号:2006001)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性状。
2021年11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质量公告(2021年 第43号)》显示,标示为恩泽中药生产的红景天(生产批号:1911001)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浸出物。
企查查显示,恩泽中药成立于2015年,法定代表人为陈哲,主要从事中药饮片的生产销售,中药材的种植、收购及销售等。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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