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江苏省药监局通报4批次不合格药品 亳州市圣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中药再现不合格产品

  • 2024-07-20 12:05
  • 作者:李易真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李易真) 7月12日,江苏省药监局发布《关于江苏省2024年第2期药品质量的通告(2024年 第8号)》(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显示,标示为亳州市圣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亳州圣海中药)等企业生产的4批次药品检验不符合规定。


  根据《通告》,标示为亳州圣海中药生产的三棱(批号:21110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中的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浸出物。


  针对此次产品不合格,记者于7月16日上午致电亳州圣海中药。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该公司已与当地药监部门对接,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记者登录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舆情监测系统查询发现,近年来亳州圣海中药曾多次因产品不合格被药品监管部门通报。


  2023年3月16日,江苏省药监局发布的《关于江苏省2023年第1期药品质量的通告》显示,标示为亳州圣海中药生产的白头翁(批号:200501)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总灰分。


  2022年12月30日,江苏省药监局发布的《关于江苏省2022年第4期药品质量的通告》显示,标示为亳州圣海中药生产的酒萸肉(批号:220201)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总灰分。


  2022年12月30日,湖北省药监局发布的《湖北省药品质量公告(2022年第3期)》显示,标示为亳州圣海中药生产的豆蔻(批号:210201)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水分。


  2022年9月30日,陕西省药监局发布的《陕西省药品质量公告(2022第3期,总第28期)》显示,标示为亳州圣海中药生产的五加皮(生产批号:190701)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浸出物。


  2022年9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1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2年第43号)》显示,标示为亳州圣海中药生产的菊花(批号:210301)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为禁用农药残留量。


  2022年6月27日,吉林省药监局发布的《吉林省药品质量公告(2022年第1期)》显示,标示为亳州圣海中药生产的五加皮(生产批号:200101)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总灰分。


  2022年6月14日,河南省药监局发布的《药品质量监督抽检结果公告(2022年第2期)》显示,标示为亳州圣海中药生产的五加皮(生产批号:200401)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总灰分、浸出物。


  企查查显示,亳州圣海中药成立于2011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许强,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净制、切制、蒸制、炒制、炙制、煅制);毒性饮片(净制、切制、煮制、炒制)等。


  根据《通告》,另有3批次药品检查不符合规定,分别为:


  标示为山东福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柴黄口服液(批号:221203)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为含量测定。


  标示为湖北道地药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海金沙(批号:230701)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总灰分。


  标示为安徽省津皖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桔梗(批号:Q2309U0531)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性状。


  另据《通告》,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江苏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组织开展对相关企业和单位的查处。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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