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广州瑞虎化妆品多次被“点名” 国家药监局通告3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殷芝) 9月1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3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4年第34号)》(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显示,标示为广州瑞虎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瑞虎化妆品)生产的尤朵祛斑霜等3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根据《通告》,经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广州瑞虎化妆品生产、广州博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销的尤朵祛斑霜(标示批号:20220718F1)不合格项目为氯倍他索丙酸酯,检验结果为191μg/g,《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为不得添加。
公开信息介绍,氯倍他索丙酸酯又名丙酸氯倍他索,是一种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属于超强效激素。除非特别需要,一般不应在面部及皱褶部位使用。如果长期或不当使用含有糖皮质激素的化妆品,可能导致皮肤出现黑斑、萎缩变薄等副作用,甚至可能引发激素依赖性皮炎。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于9月18日上午根据企查查提供的手机号码致电广州瑞虎化妆品,然而截至发稿,电话暂未接通。
记者登录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舆情监测系统查询发现,近年来,广州瑞虎化妆品因产品质量问题,多次被监管部门“点名”。
2022年1月18日,北京市药监局发布的《北京市2021年第二期化妆品质量安全公告》显示,标示为广州瑞虎化妆品生产的瑞虎臻彩染发膏(自然黑)(型号规格:20g)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对苯二胺。
2021年11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33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86号)》显示,标示为广州市军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生产、广州瑞虎化妆品受托生产的JUNYISHENG保湿润肤维生素E乳(标示批号:IF091901A01)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企查查官网显示,广州瑞虎化妆品成立于2018年,法定代表人为周垂虎,经营范围为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化妆品批发;化妆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等。今年7月19日,广州瑞虎化妆品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通告》显示,除上述产品,另有2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分别为:
标示为广州首漾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花开八度焕颜祛斑美白霜(标示批号:D0106A01)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倍他米松醋酸酯。
标示为广州天生出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筱肤泽源焕颜精华液(标示批号:LOTFF11A02)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氯倍他索丙酸酯。
根据《通告》,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管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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