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榜单|10月20日—10月26日周榜揭晓

  • 2024-10-28 14:22
  • 作者:张盼盼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10月27日,中国医药报社发布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周榜,该榜单由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提供数据支持。


  全国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排行周榜(10月20日—10月26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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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药监”排名第一,“广东药监”排名第二,“浙江药闻”排名第三。


  第四名到第十名的公众号分别是:“江苏药品监管”“江西药品监管”“安徽药品监管”“四川药品监管”“甘肃药品监管”“吉林药监”“八闽药闻”。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食品药品舆情监测系统显示,排名第一的“湖北药监”于10月23日发布的文章《责令改正12家次!武汉分局“四个强化”开展零售(连锁)总部监管工作》为该公众号当周阅读量较高的文章。文章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持续巩固提升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清流”系列专项检查行动整治效果,2024年以来,湖北省药监局武汉分局始终坚持“四个强化”,深入开展零售(连锁)总部监督检查工作,已完成零售(连锁)总部监督检查146家次,发现问题隐患360余项,责令改正12家次,约谈企业6家次,对3家企业实施告诫,立案查处7家。


  上榜理由:湖北省药监局武汉分局持续深入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清流”系列专项检查,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巩固整治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该类消息持续受到公众关注。


  排名第二的“广东药监”于10月21日发布的文章《11月1日起,这八类药品不纳入广东医保目录》为该公众号当周阅读量最高的文章。文章介绍,自11月1日起,《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进一步规范全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调整,支付标准的制定,以及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支付、管理和监督等内容。值得注意的是,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等八类药品不纳入《广东医保药品目录》。


  上榜理由:《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有助于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避免浪费和滥用;同时更加聚焦于满足参保人员的基本用药需求。该类消息持续受到公众关注。


  排名第三的“浙江药闻”于10月22日发布的文章《省药监局与金华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并举行医药创新和审评柔性服务站揭牌仪式》为该公众号当周阅读量最高的文章。文章介绍,10月18日,金华市召开生物医药产业链发展大会。会上,浙江省药监局与金华市政府签订支持金华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举行了金华市医药创新和审评柔性服务站揭牌仪式和药品生产许可变更事项联审改革试点、医疗器械注册预审查试点启动仪式等。


  上榜理由:生物医药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性新兴产业。浙江省药监局出台了药品监管领域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系列政策,助力浙江省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建设。该类消息持续受到公众关注。


  综合各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推送内容来看,10月21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国家药监局通报4起化妆品典型案例信息》,该信息备受药监系统关注,被“湖北药监”“贵州药监”“天津药监”“安徽药品监管”等多家公众号转载。


  此榜单的监测时段为10月20日—10月26日,相关数据截至10月26日24点。公众号排名根据总阅读数、最大阅读数、文章数、原创文章数等多维度综合得出。由于省级药监微信公众号的相关数据滚动更新,相关排名会根据时间产生变化。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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