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曝光3个严重违法药品广告
为加强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规范黑龙江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依据《药品管理法》《广告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经国家总局和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发现, 2015年5月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发布的违法广告(含外省企业产品在黑龙江省媒体发布者)3844条次,其中涉及违法药品广告1088条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1条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86条次。2015年6月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发布的违法广告(含外省企业产品在省媒体发布者)1979条次,其中涉及违法药品广告646条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4条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42条次。黑龙江省局已依法将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主要有:
一、红桃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药品“健腰丸(广告中标注为“九天灵健腰丸”),其功能主治为“补益肝肾,强健筋骨,驱风除湿,活络止痛。用于腰膝酸痛”。广告中则宣称“九天灵健腰丸腰间盘突出专用药,九天治腰有奇效,一盒腰突从根好”。该药品广告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的内容,该药品广告中还引用患者的名义宣传产品功效,含有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行为,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贵州特色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药品“苦丁降压胶囊”,其功能主治为“清肝明目,凉血活血。用于肝热血瘀引起的早期高血压病,症见头昏目眩,神疲乏力等”。广告中则宣称“该药当天降压,3天稳压,7天控制并发症”。该药品广告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的内容,广告中还引用患者的名义宣传产品功效,含有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行为,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三、山西省吕梁中药厂的药品“回春如意胶囊(广告中标注为“邦立清回春如意胶囊”),其功能主治为“补血养血,助肾壮阳,益精生髓,强筋健骨。用于头晕健忘,体虚乏力,肾虚耳鸣,腰膝酸痛,阳萎早泄等症”。广告中则宣称“邦立清,肾虚、前列腺疾病全清除。中药配伍,科学洗肾,清肾垢,排肾毒,让你肾好、血好、尿好、前列腺好”。该药品广告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的内容,该药品广告中还引用患者的名义宣传产品功效,含有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行为,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2015年第6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表 |
2015年第7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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